各学院、科研机构:
按照《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党政印信管理规定》(党办发〔2017〕4号)的要求,简化部分科研管理业务中不必要的审批流程和环节,为教师从事科研活动提供便利,进一步提高科研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从2017年11月1日起,将部分常规性科研管理业务的审批权限下放到科技处,包括申请各类知识产权、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部分纵向项目管理、横向项目管理、联合申报科研奖励和发表学术论文等六类,具体事项详见附表1 。
审批权限下放后,上述六类事项的审批流程精简为:
1.业务申请人向科技处提交申请用印的相关资料;
2.科技处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做审核工作;
3.审核通过后,业务申请人填写《学校用印审批单》,写明用印事由;
4.由科技处处长或分管处长审批签字;
5.业务申请人执《学校用印审批单》到校长办公室办理用印手续;
今后科技处将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协调,进一步简化科研管理业务的流程,方便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
科技处
2017年10月31日
附表1 需要简化流程的相关事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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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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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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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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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各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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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发明专利时,申请表、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实质审查请求书、补充说明、知识产权委托代理合同等文本需要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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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实用新型时,申请表、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委托代理合同等文本需要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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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观设计时,申请表、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委托代理合同等文本需要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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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软件著作权时,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委托代理合同等文本需要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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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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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申报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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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外单位联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时,申请书和联合申报合作研究协议等文本需要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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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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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纵向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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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来源于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等国家部委和北京市科委、教委等部门的研发计划类项目外,其它纵向项目在项目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过程中,项目申请书、计划书、结题报告等文本需要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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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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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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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项目在项目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过程中,项目合同书、结题报告等文本需要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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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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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申报科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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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校与外单位联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奖励时,申报书和公示说明等文本需要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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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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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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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学术论文时,学术期刊要求和我校签署版权转让协议,协议书需要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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