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党群工作
科研工作
研究生培养
本科生教育
学生工作
交流合作
下载专栏
home-icon.gif
当前位置: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规章制度 > 教学
教师新开课与开新课管理规定(修订)
发布时间:2017-11-10

为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本科教学改革,使课程体系更加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新开课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新开课是指任课教师首次独立承担教学工作。

(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新开课:

1.每年新进校应届毕业生且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不满二年的新调入或从其他岗位转入的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学校或教学单位认为需要配备导师的青年教师(以下统称青年教师),在接受导师制培养后首次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

2.被取消授课资格(主要因授课质量问题)后再次承担课程教学任务。

(二)新开课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讲师(含)以上职称;

2.应届毕业生、新调入我校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和从其他岗位转入的人员,应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3.青年教师必须接受导师制培养且期满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

二、开新课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开新课是指除新开课教师外的教师首次独立承担本人未曾讲授过的课程的教学。

开新课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且教学效果较好;

2.在拟开课程所属的学科领域做过一定的研究工作,积累有相当数量的资料,或发表过相关论文、出版过相关著作等;

3.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课程的辅导、答疑、实验等主要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

三、新开课、开新课试讲的申报程序

(一)系(室、部)负责审核新开课、开新课教师提交的以下申请材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审批表》(见附件1)、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试讲课程三分之一的教案)、与本课程相关的专业背景情况,以及新开课的青年教师接受导师制培养的工作情况总结及考核结果,开新课教师的研究成果目录等。

(二)系(室、部)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提交的试讲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交由教学单位统一安排试讲人员、时间、地点,并在试讲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将《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试讲安排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上报情况安排教学督导员听取试讲。

(四)教学单位于试讲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后,负责将审批结果通知教学单位。试讲通过,试讲教师方可独立承担试讲课程的教学任务;试讲不通过,试讲教师则需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准备再次试讲,通过后方可独立承担试讲课程的教学任务。

四、对新开课、开新课试讲的要求

(一)试讲内容要求

新开课、开新课教师需要准备10-20分钟主讲课程的核心内容,要求条理清晰,举例恰当,逻辑性强。

(二)试讲组织要求

试讲应由教学单位统一组织,由主管教学领导主持,专业负责人、系(室、部)主任和相关课程的骨干教师参加,不得少于6人。

(三)试讲时间要求

1.试讲时间安排:各教学单位的试讲原则上应在每学期落实教学任务前完成,应集中在学期的第一至四周,以及第十五至十八周;

2.各教学单位应集中、合理安排试讲时间,每次参加试讲的教师不宜过少,并且保证每位教师试讲结束后有5-10分钟的时间与教学督导员交流。

五、新开课、开新课的管理与考核

(一)在正式讲授第一节课之前,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必须认真写好所授课程全部内容三分之二以上的教案。

(二)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教学单位应定期听课,了解课堂效果以及学生反映,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三)为保证开课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新开课或开新课不能超过1门。

(四)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在课程教学结束后,应提交书面的教学总结,经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审阅并签字后由教务处存档备查。

六、附则

(一)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审批表

2.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试讲安排表


anchor.png
附件:
notepad_16x16.gif
相关文档:
resultset_first.png
上一篇 :
resultset_last.png
下一篇 :
学校首页 | 新教务系统 | 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 党委教师工作部 | 科研管理 | 网站管理 | 建议反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澳门十大娱乐平台正规网站 - 澳门娱乐平台都有哪些 版权所有 © 2018
建议使用IE9以上、谷歌、火狐等浏览器浏览本站